7月19日上午,副校長劉東超在行政樓212會議室召開基建處部門工作會議。各科科長詳細匯報了所在科的工作職責、流程和推進工作的具體做法。處負責人介紹了基建處內部工作機制,工作開展情況,當前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劉東超在聽取工作匯報后,充分肯定了基建處的工作,并對基建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是要增強工作責任感,做好本職工作。學校的事業發展離不開每位教職工的共同努力,我們要發揚主人翁精神,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愛崗敬業。二是要加強學習,提升工作能力。基建工作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和政策性,基建處干部職工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提升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執行力。三是要工作要提前謀劃,有序推進。基建處要按照學校的校園總體規劃和學校“十三五”規劃,提前做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嚴格按規劃推進校園基本建設。四是要規范管理,程序合規。基建處要進一步規范內部管理機制,按照工作事務的類別、輕重緩急,建立對應的決策程序,重大事務決策有記錄。五是要加強廉政建設。基建處干部職工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開展各項工作,干凈干事,絕對不可觸碰法律紅線。
(新聞主編:陳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