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報銷醫療費用的注意事項
時間: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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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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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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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根據湛江市社會保障局及《廣東海洋大學學生參加湛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補充規定》的要求,凡是我校學生到校醫院以外的定點醫院門診、急診就診,均要經過校醫院醫生開具“轉診證明”方可回校報銷門診醫療費用。同時,如果是需要到定點醫院住院的學生,請在辦理入院手續時說明已參加湛江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在住院的醫院直接報銷,回校后不予報銷。
校醫院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