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 廣東海洋大學非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實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號)精神和學校工作的需要,我?,F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合同工1名。崗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崗位說明書見附件):
一、工作單位:廣東海洋大學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二、崗位名稱:水電工;
三、崗位級別:技術崗四級。
應聘人員須在2015年9月9日~15日內向非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非編辦,和人事處合署辦公,湖光校區行政樓327房)提交《廣東海洋大學合同工聘用報名審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審核后退回)與復印件(存檔):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無犯罪記錄證明(必須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
4、體檢表或健康證;
5、婚育證明(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開具;按計生條例,超生人員五年內不予招工、錄用);
6、對應聘崗位有學位學歷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對應聘崗位有專業技術要求的需提供資格證書或上崗證等證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1:廣東海洋大學非編合同工聘用報名審批表
附件2:崗位說明書
崗位說明書
單位名稱(蓋章):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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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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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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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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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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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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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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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本崗位有關程序,自覺遵守工作規程,能熟練進行各種操作,獨立完成本崗位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下一崗位技術工的業務指導和技能培訓;
3、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水電設施的巡查和維修工作。
4、按時完成自己包干區域的學生報修項目,并做好維修材料的使用登記。
5、負責轄區內電房的維護和日常管理,確保服務區域水電正常和安全使用,無水電安全隱患,沒有水電維修投訴。
6、完成管理員和物業服務部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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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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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學校及中心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章辦事;
2、按時上下班,遵守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
3、要有良好的態度,工作認真負責,及時完成學生的報修,確保無安全用電隱患;
4、嚴格按行業規范和中心的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崗位及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5、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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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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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備學校及中心崗位設置管理有關文件規定的崗位聘任條件;
2、要求持證上崗,掌握熟練的水電維修技能;
3、敬業愛崗,職業道德好,具有團隊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4、與學校簽訂有勞動合同。
5、符合《廣東海洋大學非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事[2009]43號)的其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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