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只允許使用一次,各位老師可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自行判斷是否將獎酬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或單獨計稅,一旦選定,不得修改。
2、請各位老師提前做好獎酬金的稅收籌劃,確定好獎酬金的發放金額,由學院/部門酬金報送人匯總并核對準確,按獎酬金發放表(表一)、綜合所得發放表(表二),統一報送財務處。
3、若老師有其他學院/部門取得的獎酬金,請將金額填入綜合所得發放表(表二),不要放入獎酬金發放表(表一)。
4、請關注:“億企薪稅寶”公眾號,公眾號首頁左下方有個“年終獎籌劃”,這個計算神器可以計算年終獎應交稅費,可以提出發放建議。如下圖:

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這四項所得,從2019年起合并計稅。
解釋:
其中工資、薪金,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1、全年一次性獎金指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的獎酬金數額。
2、全年工資薪金可采用2018年全年工資薪金(包含應發工資+節日慰問金+計生獎+個人其他收入),或者采用2019年1-6月的工資薪金*2。
3、當月工資薪金為全年工資薪金/12。
4、當月三險一金為(養老險、醫療保、失業險、公積金)。
5、當月專項附加扣除為已申報成功的個人的6大專項附加扣除。
例:年終獎籌劃結果清單.xls
聯系人:陳詩嵐
聯系電話:2396036
財務處
2019年7月8日